尊敬的市长:
您好!
2015年6月17日晚9点,我与朋友马科在回家的途中,我开车行至河西观沙岭时,遇见前方一部的士拦截在马路中间,有一伙酒醉鬼围着的士在嘀咕着什么把马路堵住了。我便按响喇叭,谁知道那伙人二话不说冲过来便拉开我车门对着我们车上人一顿拳脚。我朋友马科便冲下车和那伙人扭打起来,由于势单力薄很快便被对方打倒在地。我开车行驶至煤安门口接马科,也用手机拨打了110报警。这时把车停靠在路边,马科也上了车。没想到对方那伙人也赶了过来,全部堵截在我车前面,此时发现马科受伤比较严重,满脸都是血。不送去医院救治是不行的。那伙人中有一人这时候手里拿着板砖敲打我驾驶室这方玻璃。看来他们不把我们整死是不会罢休。由于前方被他们堵了去路,我便倒车想要逃命。那伙人见我开始发动车,便冲上来抓住我车上的反光镜。我只能调头逃跑。把马科送到医院以后,我便与马科的父亲等人来至观沙岭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得知我在调头逃命的过程中撞倒了对方两个人,同时派出所也对我们做了询问笔录。
直到2016年1月16日,观沙岭派出所以故意伤害罪为由便把我连人带车强行带到了派出所,并且关押我24小时,并把我车和行驶证扣押在派出所。
时至今日事情过去了差不多一年,车也扣留了5个月。中间找派出所不知道有多少次,都以过两天再处理为由搪塞。而且也咨询过岳麓区分局,信访办,市公安局,检察院。而且当初定我故意伤害罪也没有被上级批准。
我现在没有什么要求,只想尽快取回我的车。事情经过了1年,也不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不能在这样拖下去了,扣我车扣了5个月,事情又不处理。
希望上级能公正处理!谢谢!
刘全
2016.6.15
你好:
来信已收悉,你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阅卷后,建议我局与岳麓区检察院衔接后依法处理。目前办案单位已将案卷送至岳麓区检察院审核,正等待该院的处理意见。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201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