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今年的9月14日根据人才新政政策将户口迁到了长沙市,我的一个朋友住在派出所附近,我就把我的户口挂靠到他的户口上了。与户主(我朋友)的关系是非亲属!没有挂靠到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上。我已婚,老婆和一个未成年女儿户口不在长沙,户口在株洲!我们一家在长沙都没有房子!我朋友在长沙有两套房,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购房?与朋友有几套房没有关系吧?
单勇腾: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现答复如下:
按照现行政策细则规定,落户在亲友家的人员,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购房。但根据您所述情况,您作为已婚(已组建家庭)的长沙户口,可以以夫妻家庭名义购买首套房(注意一定要夫妻二人共同申请购房)。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