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叫李静,是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新路村中棚组的村民。
我们大托镇近十年随着城市的发展开发变化巨大。土地征收,工业园区建立,道路扩建……每一点变化都显而易见。
而我想反映的问题是,在这些日新月异的变化中,我们家的生活却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从2001年开始我的户口迁入新路村中棚组开始,我感受到的只有欺压,和不公正待遇。02年开始征收土地开始到现在我个人的土地征收款及小到三八节等各项补贴待遇从来都没有享受过。而在这十年当中我的母亲一直在维护我的权益,不管是村部或者大托政府,还是天心区政府,所有的可以申诉的地方我妈妈都磕过头,洒过泪。但每次不是被搪塞回去就是被挡在门外无人问津。我今年二十二岁,在我的成长影响中,让我深深感受到的就是不公平,有理无处诉,有苦无处说。
现在我只想继续我的维权,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我只想争取我正当的公民权益。2011年我通过法律途径提起了诉讼(天民初字第721号)经过区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从2002年到2010为止有证据应支付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85120元。
判决书是有了,可是执行却是难上加难。不公平的是集体利益一直在分配,我却像是一个黑户口一样,所有的公民权益都享受不到。向法院申请了执行,执行结果却像是大海捞针。
市长书记,可能对于你们来说这只是件利益纠纷的小事,但是对于和妈妈相依为命的我来说,这是件关乎于尊严和真理,与我们的生活切实相关的事情。
望待正义伸张!
无助的小静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涉及法律执行问题,请您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反映,请求依法按程序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