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水岸天际小区业主,有个问题请相关部门给予协调: 小区湘府路边上广场地下,开发商建设了食堂,我们希望查清这个建筑的归属问题。如果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相关部门能否督促开发商(湖南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移交给业委会或者全体业主,将所得收益用于小区的建设;能否开具相关材料给业委会证明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尊敬的市民加其1:
非常感谢你的来信,现就你提出的《湘府东路2段水岸天际小区食堂归属问题》回复如下:
在接到信件后,社区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并查看了规划图纸,水岸天际广场为市民休闲广场,属于和湖南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水岸天际楼盘时承建的公共广场,并非水岸天际业主公摊面积,所以不存在建筑物归属全体业主。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