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
春节和两会前考虑你肯定特别忙,所以没有再与你写信。现在春节早过,两会今天也胜利闭幕。所以我不得不再次写信给你。
一月七号,在市政府的督促下,雨花区东塘街道办事处通知我们准备来我家修复损坏的地方。听到此消息,尽管我还在住院治疗,为了配合办事处进行此事,我就要求出院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办事处后来却拿出一个春节前找不到民工的理由来拖延修理。我们说离过春节还有个把月,怎么会找不到民工,如果办事处实在找不到民工,那么将修复费用给我们,我们自己去找民工修理也行。但办事处却一口回绝。后来我们在市长信箱中发现雨花区对市长信箱的回复中有:“……因当事人不在长沙,具体上门维修时间需再联系”的说法。对于这样明目张胆的欺上瞒下的行径,我们真是感到莫大的气愤!怎么一个堂堂的区政府竟然向上级政府说出这弥天大谎?!幸亏我刚从本地医院出院,有出院证明,不然的话,也许雨花区会向上级回复得更荒谬!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一个早就应该主动给住户修复赔偿的事情,到现在还一拖再拖,难道街道办事处就是这样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
现在新一届政府开始运作,我们相信政府是真正为人民、讲法制、讲工作效率的。但是某些公务员却还在对自己的工作有意不作为,明明践踏了神圣的法律,损坏公民财产又损害公民尊严,却没有丝毫的认错与尽快改正,还在一味强调自己的种种理由,这必定在群众的心目中破坏政府的形象和信任度。但我们相信市长先生是能够有根本措施将本届市政府打造成市民心目中既高效又廉洁,让市民从内心称赞和拥护的新一届市政府。
长沙市市民:盛小湘
2013.3.17.
针对函中关于水泵厂宿舍住户盛小湘反映的问题,街道已于近期组织社区人员上门了解情况,并进行了积极地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该问题属同一问题三次来函,具体情况在之前的回复中已作了详细说明;
2、水泵厂宿舍住户盛小湘所提到的情况,系2011年8月28日芙蓉南路“六拆三修四规范”立面整治期间,施工队与住户所产生的矛盾纠纷问题。街道与东塘派出所当时出面调解,施工队也积极配合,承诺恢复被损坏的厨房瓷砖和换气扇,但因住户盛小湘要求赔偿其5000元精神损失费,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3、2013年3月22日,街道安排社区人员再次联系了当事人盛小湘、肖卓夫妇,并联系施工队伍对其住所的凉台进行了瓷砖的修补,厕所和厨房都安装了换气扇及铝合金纱窗,临走还将其家的卫生打扫干净了,当事人也对此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