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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被无辜停电

2018-1-12 5:45:23发布44次查看
我们是天心区金碧文华小区居民,市城南区电业局,为金卓物业公司欠缴45万电费,通知于16日起小区停电。我们住户是预先购电才能用电的,我们不可能欠费。请求政府予以解决。4栋1012室住户赵学之 电话15387496267
尊敬的市民: 您好!对于您放映的情况我们经过调查核实,现将当时的情况回复如下: “金碧文华”小区位于天心区赤岭路348号,2006年7月开盘销售,同年12月底交房,由12栋17层楼的电梯小高层组成,共计住户2240户,系城南供电局专变预购电用户。所谓“预购电”即为电力客户通过合同约定先购电后用电的电费缴纳方式。当客户预付费不足,城南供电局工作人员会提前通知客户及时补充电费,如在电费实时监控系统中客户预购电金额为“0”,将自动跳闸停止供电。 金碧文华小区在长沙电业局营销系统中户名为:湖南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区开发商),实际由湖南金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经营管理。在城南供电局供电服务范围该公司还有“新天小区”、“丽江翠园”和“湘邮置业”3个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该公司多次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业主诉, “金碧文华”小区2011年也曾因欠缴电费被采取过停电催费措施。由于在“金碧文华”小区新一届的物业公司竞标中落选,即将于今年5月30日撤场。同时该公司还因在“新天小区”违法窃电,且情节恶劣,于2011年12月被城南供电局查处。 2012年1月21日(农历12月28日)新年前夕,城南供电局接上级指示为保障广大电力客户的正常用电,对包括该公司在内的广大预付费电力客户进行了保电处理,即:由于过节原因,客户缴纳电费不足或欠费不能及时缴纳时,将不采取停、限电措施,以确保居民欢度春节。1月30日(农历正月初八)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城南供电局负控工作人员龚朝晖发现该公司由于未及时缴纳电费,已处于欠费停电状态。立即与该公司财务取得联系,敦促其缴费,得到的答复是:马上办理。同时将此情况告知了负责该公司抄表收费的城南供电局专变管理员于果和台区一班班长刘恒。 由于金碧文华小区有居民2000多户,日用电量较大,在维持供电的情况下每天约有2万元左右的欠费产生,城南供电局专变员于果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同该公司谢姓负责人取得联系,说明了事态的严重性,并约定于2月15日之前将已产生的欠费缴清并补充适当的预付费。此间,于果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谢姓负责人都给出了“正在办理,请放心”的答复。对此,城南供电局立即对该公司下达了欠费停电通知单,与此同时与业委会、当地社区取得了联系,说明了情况。 在赤岭社区戴副主任的召集之下,于2月8日专门邀请了赤岭社区、金盆岭派出所、金碧文华业委会的代表同开发商与城南供电局工作人员一道召开了第一次协调会。会上与会者分析了停电对居民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金卓物业公司能积极配合筹措资金,缴清欠费,消除不稳定因素。会上,经过多方协商一致,将最后缴费日期定为2月20日,如未缴清欠费,城南供电局将对其实施停电。由于该公司负责人缺席会议,会议精神由开发商负责人电话进行了转达。 2月9日,城南供电局工作人员刘恒、于果、江瑞丰、张伟、杨磊来到金碧文华小区,在小区各个出入口、单元门、商铺、公告栏张贴了《告用户通知书》,对该公司欠交电费一事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告知了如该公司仍未支付欠费城南供电局可能采取停电措施的时间。同时,向天心区政府维稳办递交了相关报告。张贴在小区的通知书随即被金卓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全部撕毁。为保证广大业主的知情权,2月10日,城南供电局工作人员于果、江瑞丰、杨磊再次将重新印发的通知书张贴至小区,但又被该公司迅速撕毁。为此,城南供电局将情况通报给了社区和业委会,并进行了拍照取证。时至2月20日该公司并未如约缴纳欠费,并称公司周转不灵,正在筹措,希望再延缓数日。同时,谢姓负责人表示个人对该公司归还所欠电费款项一事已无能为力,需联系董姓负责人。此事引起了城南供电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召开了紧急分析会,并对停电催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最大限度的消除对居民的影响,保持社区稳定,在不以停电为目的的前提下尽快收回欠费,挽回企业损失。同时,派出台区一班班长刘恒与相关部门一起于2月20日召开了第二次协调会。在赤岭社区、金盆岭派出所的斡旋之下,该公司负责人董金安出面并承诺:于2月29日之前全部付清所欠电费,如未兑现,愿接受停电处理。直至2月29日,该公司并未如董金安所承诺的支付欠费,但正值全国“两会”期间,为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城南供电局没有立即对其进行停电,而将停电日期调至了3月15日。再次给予了该公司15天筹措资金的时间。 3月15日,为约定的停电日期,在天心区维稳办的召集下,城南供电局参加了与赤岭社区、金盆岭派出所、金碧文华业委会、金卓物业的协调会,城南供电局副局长参加会议。会上该公司负责人董金安再次以各种理由,请求延后还款日期并维持供电。维稳办领导在听取各方意见之后,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建议城南供电局接受金卓物业延后还款日期的要求,暂不停电。并答应作为现场见证人,要求该公司与城南供电局签订欠费归还协议,责成该公司在3月30日之前付清欠费,如逾期未付,同意城南供电局进行停电操作。(协议见附件) 3月28日,该公司以负责人董金安食物中毒已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为由。对拖欠城南供电局的40余万元电费拒之不理,面对可能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3月29日,城南供电局与天心区维稳办、金盆岭办事处、赤岭社区协调,决定于3月31日按还款协议实施停电催费。要求对金碧文华小区再次张贴告客户通知,并做好停电准备。同时报备政府、媒体等各有关部门。3月31日对金碧文华小区实施以保证居民生活为前提的部分停电。 3月29日,城南供电局工作人员于果、江瑞丰、杨磊来到金碧文华小区,将50余份告客户通知张贴在了小区各个楼道口、电梯间。随即又被物业公司保安撕毁。 3月31日上午九时,城南供电局出动20余位工作人员来到了金碧文华小区,计划对其商业、办公、动力区域进行停电。为了确保在停电时电梯内不关人,特要求大家分布到各个电梯口把守。由城南供电局负责人先行进入小区同物业公司负责人沟通,其他同事在小区外待命。但由于该公司负责人拒不配合,导致城南供电局工作人员无法进入配电间进行停电操作,无奈之下城南供电局只能通过负控系统远程对该小区进行全面停电。上午10点30分,停止了对小区的供电。随即城南供电局便接到了来自各方要求恢复送电的电话,由于涉及的住户数量较多,影响面比较大,同时该小区又即将于4月1日接受中央某单位的检查。城南供电局根据市维稳办和天心区维稳办的要求,于下午4点30分恢复了送电,并实施4月1日至4月4日的特殊供电。并派人对上述情况对小区业主进行了说明,并陈述了清明节后继续实施停电催费的措施。 以上就是当时的情况,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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