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的士都是上车跟司机谈价钱,而不是打表计费,城内与城外价钱都不一样,出现乱叫价的现象。这几年宁乡政府在大力招商引资,这一点做得很好,变化可真大,让我们外出务工人员深受感动。可是在一些细节方面做得不够好,没有规范。希望我们政府能再接再厉。
波力同志: 我县城管局自2005年成立客运办、接管城市出租车以来,对城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服务收费已向县物价检查所报批核准,其具体收费标准为:2公里以内,5:30至23:59起步价为3元,0:00至5:30起步价为4元;2公里以上至6公里,5:30至23:59每公里加收1.5元,0:00至5:30每车次另加收1元;乘客要求途中停车等候,每等候满5分钟,按0.8元计费;价外燃油附加收费按市物价局公布的93#汽油价格在计价器显示的价格上对应加收,我县从2006年至今都是收取每车次0.5元。 个别车辆不打表计费、不按标准收费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了宁乡出租车的形象。为此,我县城管局已向县内湘运、成也、永宏三家出租车公司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按标准收费,严格按要求服务,一旦查实乱收费的行为,将依据《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从严处理。同时,该局将于近期组织召开三家出租车公司负责人会议,就相关问题再次强调并签订责任书,强力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全力打造文明、洁净、有序的流动服务窗口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