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的信件已经发出很长一段时间了,为什么还没有答复,前面的答复都是不能迁回户口,都是说不符合现在的政策,但是你们有没有事实在在的为我们考虑一下呢!!!按当时的政策我们也是事实在在应该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呀?为什么当时政府可以不按政策办事,而现在一再跟我们强调现在我们要按政策办事呢,你们有没有设身处地的为我们想过一下,这么多年来我们就想社会的隐行人一样,不能享受任何我们做为公民应该享受的待遇,比方说农民都可以买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我们呢!!!希望各级领导能站在我们的立场上为我们也认真考虑一下,是不是针对我们这种情况能够特殊处理呢!!当年国家有困难没有跟我们安排工作,我们现在也认了,但是现在关系到我们以后许许多多的切身利益啊!!!我看到这里请求处理象我这种情况的人不是一个两个,我想我们的父母官肯定也不想逼得我们活不下去吧,有句话说“狗急跳墙”我们现在就象是“狗”一样,如果说政府让我们的利益一点也无法得到保障的话,我相信会有一些不利于创建和谐社会的情况出现,但是我相信他们也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有一点可以说明。政府对我们的疑问这么久不回复,至少说明了一点,政府对于我们这种情况根本就不重视,没有认真考虑过,也不愿意正面来面对这个问题,更别说努力或者说去尽力解决这个问题了?您说呢!!在我们和政府这两方来说我们毕竟是弱势群体,也许政府对我们这种问题根本可以置若罔闻而根本敷衍应付过去!!虽然这是我们极不想看到的!!比如说我有一封信件回复是转开福区征地调查办,可是时间过去几个月了都没有给我任何回复,也没有跟我联系过,我请问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他们这就是平常老百姓口中所说的政府不作为行为呢????政府相关部门是不是也应该主动和我们联系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呢!!
在这里我诚恳的请求市领导给我们解决实际问题,关注一下我们这种人的民生问题,我及我的家人以及所有象我这样的人都会非常感谢政府的。信中可能我的说词有所不敬,肯定各位领导原谅,毕竟这件事情已经困饶我们多年了。如不解决一定会一直困饶着我们的。
请求人:周树民
联系电话:13549669358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区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长公办[2008]230号文件精神,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二、您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户口可以迁回原籍并落农业户,享受农业户的一切同等待遇。
三、如果不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国家非农相关政策或将户口转回原籍落非农户口,在当地办理非农相关政策事宜,享受非农优惠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