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办理了医保异地人员安置。有3个问题需您解答。
1.由《特需病门诊医疗》病种“糖尿病”改为“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需要多长时间,需要什么资料,变更的流程?提交的时限?
2.医保异地安置人员,若享受特需门诊的“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在安置地的门诊化疗费 医保可否报销。
3.长沙目前没有图像引导放疗设备,在安置地做此项化疗医保是否可以报销。
一、由《特殊病门诊医疗》病种“糖尿病”改为“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需要多长时间?需要什么资料?变更的流程及提交的时限?(一)变更病种的时间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员,若要变更病种,需要重新申报办理审批手续。由“糖尿病”变更为“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需重新申报办理“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手续,在变更病种审批下来前,“糖尿病”特殊门诊依然有效;在变更后,“糖尿病”的门诊待遇废止。(二)需要提供的资料医疗保险手册,1寸免冠照片1张,申报病种的既往相关病史资料,包括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及出院记录(可用复印件,但必须由提供医院的病案室或医保科,医务科盖章确认),近期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三)申报流程持申报人上述资料到市医保中心领取“特殊病种门诊初审表”,到安置地二级以上医院初审盖章确认,合格后在每月20日前交市医保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审核专家委员会审定合格后,发送“特殊病种门诊通知单”。(四)办理时限专家委员会每月下旬收取初审资料,次月上旬审批完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医保异地安置人员,若享受特殊门诊的“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在安置地的门诊化疗费,医保可否报销?异地安置人员通过审批后,享受特殊门诊的“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医保按规定报销相应部分。报销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时,需提供药品清单(明细)和正规门诊医疗费用收据或药品发票。三、长沙目前没有图像引导放疗设备,在安置地做此项化疗医保是否可以报销?由于目前长沙没有该项设备,长沙物价部门就没有此项目的收费标准,医保管理部门也无法制定相应的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如在异地进行此项目治疗,只能按全额自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