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县暮云怡海星城三期的一名业主,自怡海星城三期于2014年6月30日交房以来,问题源源不断,尤其以水电两大民生问题突出。
第一、自怡海星城三期于2014年6月30日交房以来,我们时至今日还临时用电,频遭停电,严重影响到了生活。湖南都市频道还于2014年11月报道了怡海星城三期5分钟停电不少于百次。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 “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怡海星城三期不属于上述范围,为何还是临时用电试问长沙县建设局当初如何验收?
第二、自2014年8月怡海星城三期第一次出现生活用水变绿且带异味,至今日我们生活用水频遭变色还有很多不明沉淀物,严重威胁到了我们业主的身体健康和生活。长沙市晚报2014年9月报道了怡海星城三期水变成绿色问题,当时物业公司领导解释为为因小区临时用电,水倒吸虹回流导致。再第n次,生活用水频遭变色,得不到解决,于10月初投诉到了长沙市水务局,长沙市水务局领导来怡海星城三期查验绿水问题,给出了“如果归长沙市管,这样的设备管道,验收是不会通过的,”如此言论。因当初生活用水是正常的,经过检测,水质本身没有问题。只是变色后的水是否有问题就不知道了。按照《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试问当初怡海星城三期建筑给排水怎么设计的,长沙县建设局及水务局怎么验收的?
因多次投诉无果,现怡海星城三期所有业主跪求长沙市市长能够高度关注,我们怡海星城三期的民生问题,莫让能用上正式用电,喝上没有被污染的水,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成了奢望。
网友“勿忘初心”:
您好!来信收悉。
现就该问题回复如下:
1、怡海星城项目属于长沙县暮云镇房地产项目,自来水供水主体为长沙市水业集团,经调查周边用水户,未发现自来水变色问题,故该水质问题属于二次供水引起水质变化。
2、因供水主体跨行政区域,怡海星城未申请我局对其二次供水设施验收。
3、我局已督促怡海星城对此次供水安全隐患迅速整改。
4、我县正在拟定对新建楼盘二次供水设施统建统管,实施后将大幅提升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水平。
长沙县水务局
2014年12月8日
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支持、理解和监督。您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据我公司调查,湖南怡海三湘房地产有限公司为长沙县供电公司供电辖区客户。该公司与国网长沙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项目部于2014年4月签订了《新建住宅供电设施组织建设合同》。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符合电气设施安装条件之日起施工日期为120天。湖南怡海三湘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完成了土建交安。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9月18日。预计送电日期为:2014年12月18日。
我公司对此项目非常重视,积极督促双方加快施工进度。于2014年11月17日完成了高压送电。比原计划送电日期提前了1个月。同时我公司暮云供电所于2014年11月27日完成了低压户表安装,我公司工作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目前湖南怡海三湘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部工作人员正在完成由临时电源向正式电源的割接工作,预计2014年11月29日该小区可由正式电源供电。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监督。
长沙县电力局
2014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