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本人李贤,女,1980年出生,2007年结婚,2012年生子,现为三口之家,是天心区黑石铺街道披塘村蒋家湾组村民,家住天心区新开铺路1378号,系书院南路拓改工程项目中的拆迁户。
我家其中一处房屋在2001年遇到了征收拆迁,当时我们大家庭有两个户头7口人(兄李永胜、兄嫂黄安定、侄女李维英3口人为一户;我和妹妹李琴随父母4口人为一户),当时应该分我家两处自建房,但只分给我家一处六人户的自建安置房,因此我一个人没有得到安置。父亲看我没有住房,便把新开铺路1378号的两间门面送我作住房和生产谋生。现这两间房屋又将拆迁,我面临政府的60号令没有安置,而103号令又不能安置。因此我的生活得不到半点保证,无家可归,流离失所。特请求上级政府给予我应有的补偿安置,还我一家三口生息安居。
特此报告,盼解决!
你好,你家中一处房屋于2001年遇到征收拆迁。具体实施政策为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第60号令,征地补偿安置由我街道披塘村自行安置,你父李伏林为该村2001年安置政策制定参与者之一,根据当时规定,安置房分为三种:4人户安置房,5人户安置房,6人户安置房,超过6人的按6人户安置房安置实施,因此,你于2001年已经得到披塘村的安置,披塘村留有安置详细情况。第二,60号令拆迁之后未安置的新增人口待披塘村城中村改造后一同解决。如对安置情况存在疑义,请咨询黑石铺街道办事处。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