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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及户籍证明

2018-1-7 3:42:45发布28次查看
弟弟于2005年毕业于中南大学。由于工作单位这几年一直在变动,故而户口未从学校迁移。现在要在武汉买房,需要开具单身证明,去民政部门咨询说是要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于是今天我弟到了岳麓区分局岳麓派出所去办理户籍证明,但值班的两位女性工作人员说我的户口已经超过2年了,不予办理。除非来办户口迁移可以开户籍证明外,其他原因不给办。我想问的是,这是何理由?有无相关政策?
另外,在来长沙办理相关业务之前也曾经先打民政部门电话,本想咨询下,但工作时间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造成白跑一趟。现在年轻人们工作多不容易,请假办事,却遇到人为麻烦,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
题外话,相关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让人很是难过。 本人也是在长沙工作学习多年,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长沙是服务之城,其强项本就在服务二字上,政府工作人员理应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才是。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因为学生集体户口本来就是临时性的户口,是因为当时读书迁移到了学校,现在您已经毕业,毕业后最多只能保管两年,超过两年期限的话是必须要把户口从学校迁出,落成常住性的户口,按照人口普查办的相关政策规定,不能人户分离。
谢谢,至于您所说的民政部门需要您提供户籍证明才可以办理未婚证明,您可以咨询民政部门看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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