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市长: 芙蓉中路的金融生态区建设正如火如荼,但湘雅路口的那块土地,大约2万平米左右,北边是富兴金融中心,南边是绿地,据说两年半前就已经拿地了,但不知为何,迟迟都未动工?是否按照闲置土地处理要求,已经超过2年,需要立即收回,重新投放市场呢?如此黄金宝地,超过国家规定,长期闲置,实在令人惋惜!
尊敬的小星:
您反映在市长信箱的“芙蓉中路湘雅路口地块出让后已闲置两年半,是否应该立即收回” (id706380),已获悉。我支队收到后,立即安排专人会同开福区国土分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信访件中所指地块位于开福区芙蓉中路与湘雅路口交叉的东南角,土地使用权人为湖南盛世金融城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伯伦。该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通过招拍挂依法获得国有土地面积36359.17 平方米(合:54.54亩),其中出让面积19221.29 平方米(合:28.83亩),批准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合同约定在2013年12月07日之前动工建设。
该公司此地块未动工建设的主要原因是因资金债务等因素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14)长中民二初字第00706-1号等文件)。根据司法优先原则,我支队待该宗地解除冻结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感谢您对国土事业的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