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我打算购买新房,我和父亲有关注辉煌国际城二期的新房,但并没有确定购买。因为工作日要上班。3月30日销售顾问与我父亲联系说4月1日房子要涨价,我父亲因为担心交了1万元定金和所谓的6000元团购信息费(交6000可以享受8.5折)。并在认购协议和团费协议上都是由我父亲签的我的名字。(我没有交委托书,并且我当时都不知情)。我知情后要求退取费用,开发商知道自己过错但态度是不予退还。我有咨询12348法律热线,确认,第一合同是无效的,第二并没有组团团购费也是不合理的。现在开放商就一个态度不退能拖就拖,希望政府为我们普通民众争取权利。
2015年4月14日我局收到贵室转办的在辉煌国际城购房存在定金纠纷的投诉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我局高度重视,将投诉信息登记并分流至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调查处理。
接到分流信息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迅速将该投诉信息分流至马坡岭工商所。经调解,被诉方不愿退还一万元定金及六千元团购费,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马坡岭工商所工作人员建议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