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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转农”问题

2018-1-3 17:15:48发布81次查看
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户口方面的问题,我原籍宁乡喻家坳宋家湾(现三民村)人,属农村户口。1997年参加是升学考试,因为当时政策户口必须随人迁入张家界航空工业学校,2001年毕业因未落实工作单位,但学校又把户口打回长沙市教育局,教育局为了便于管理,把档案落于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因本人一直无合适的工作,现想把户口转到原籍。根据长公办[2008]230号文件:
二、进一步放宽长沙市农村的落户政策
(一)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现在,我上述手续都办理了,村上组上都同意接收。但为什么在户籍科说不能办理?难道像我们这样没工作的人,回老家种田的权利都被剥夺吗?望祈答复为谢!
你好,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2587545、82587547或直接发邮件到人口管理处信箱csgarkgl@163.com咨询
谢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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