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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建设之思考一

2018-1-2 14:45:06发布33次查看
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建设之思考一
长沙市从九十年代开始进行大规模城市扩张和建设,至现在进行了多次城市规划的修订,从撤郊改区到撤县变区、从城东商业发展到河西两型社会建设、从城市独立发展到长株潭再到3加5城市集群区域发展、从湘江截流到沿江两岸发展建设,从工业分散到工业集约布局,无不体现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城乡的统一。
城市规划布局,要从政治、文化、工业、商业、服务行业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要形成独特的城市功能结构的构想。如:在原长沙市整体规划中,明确了西文东市,就应该围绕岳麓山及湘江沿岸或沿西二环内打造真正的大学科研城,同时规划建设科研成果研发基地。但现实中,在规划大学新址时,并没有这样做。如长沙理工大学、环保学院南移,林科大、中南大学原铁道学院就地占地扩展,湖南师范大学形成东西两个校区,长沙大学北走等局面。同时部分大学形成东南西北多个校区,无论从规划建设或资源共享上或是管理上都是不利的。对此,在城乡规划布局与城乡建设配套政策的规划中,就长沙市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谈点个人思考。
1、从立法层面上规划长沙市或长株潭的城乡建设。从城乡布局、道路规划、农田保护、山林保护、水土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业布局等层面上法制法、制度化,任何一届政府都应遵守这个规划。
2、加快建立民间投资建设政策法规,保护民间投资。鼓励城市资本和有能力的企业投资城镇建设,特别是小城镇建设,更重要的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业、林业、畜牧业等向合同社发展、向集约化发展。规划好建设用地,统一规划设计,鼓励个人建设私有住房,扶持当地经济发展。要把农村道路、水利、林业建设放在优先位置,恢复和加大力度建设好山塘、水道和山林,保护好自然环境。
3、城市规划和建设,要以保护和维护现有建筑为主体,特别要加强对古建筑群的保护和维护,维护好城市建筑的生命周期,完善周边公共服务等设施。减少对城市建筑环境的破坏。城市建设要符合自然规律,要在保护好自然环境的基础上规划好城市建设。通过对江河、山体、湿地保护和建设,按其自身规律进行周边建设。城市道路、江河两旁、山体、湿地周边建设,都应统一规划,在城市建设的统一性与标志性建筑相结合方面,做到完美的结合与统一。切不可谁投资建设谁说了算,如果这样,城市永远建设不好,永远只是一栋高楼、一条道路而已。我们在规划设计一条街道、一条河流、一坐山体或一片湿地的开发建设中,都要考虑建成以后,它给大家有一种什么样的视觉感受和传递一种什么样的建筑美和一种什么样城市文化。
4、针对现行状况,利用现行条件完善配套设施,解决民生需求。在八十年代中期,看到每年夏季湘江断流,用水困难,很是心痛,本人曾提出只有湘江截流,才能使长沙变得美丽。从湘江一桥过河,总要绕过岳麓山才能到达目的地,为什么不能过桥后修一条遂道从枫林宾馆下面穿过岳麓山呢。现在第一个愿望已经实现,湘江变得更加美丽了。就现行情况说三点建议:
1)、修一条遂道从枫林宾馆下面穿过岳麓山,对接西二环,彻底打通湘江一桥西行的交通瓶径。
2)、由于湘江截流和沿江环境保护,湘江会变得越来越美,建议在沿湘江西岸和东岸规划适当的地点建设市民休闲水上游泳场,既可以体现长沙市民与自然的完美结合,增加了长沙市旅游景点,又解决了市民亲水和消暑问题,同时减少了每年因下河游泳带来的危险。其它河流可以作同样的规划。
3)、城乡规划建设不是搞几个点的事情,应该全面地统筹考虑,我们的工作不是扶持几个面子工程,不要赶时间,赶进度,而是要做实实在的事,需要一届一届政府接着干才能完成。
(可以按联系地址回信,不接待)
您好,感谢您对长沙市规划建设的关心!
来信中您对长沙市城市规划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提出了宝贵意见,我们会认真研究,现对你关系的问题答复如下:1、《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作为长沙市城乡建设发展的依据,由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务院审批,具有法定权威,其内容包括城市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各类专项规划等;2、为支持小城镇建设,委托设计单位编制15个小城镇近期建设及相关规划,为乡镇发展做好服务;3、为保护城市历史建筑和风貌,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相关规划,落实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项要求;4、加强湘江滨水区城市设计,对滨江地区的交通联系、沿江景观、洲岛利用等问题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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