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四月中旬我们收到市长信箱关于“开福区营盘路28号撤迁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答复”,首先,非常感谢你们辛勤的工作。但对于答复信中谈及的一些问题,我们认为与事实不符。尤其感到不解的是,在中央一再强调要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今天,对于群众的申诉信,有关部门并没有仔细、认真的进行全面的调查,只是听信一面之辞,就连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漫长的十年申诉过程都未询问和调查过,便草草回复,很难令人信服与满意。即使是这样,我们仍然寄希望于您的英明与正义,相信您能主持公道。所以在此就有关情况再次向您汇报如下:
一、营盘路28号的房屋原为住宅,在1990年由王醇女士的大儿子张绵邦改为了美容医院,并领取了工商执照(见附复印件1),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进行了改扩建(在原来的院子里砌了几间美容手术室,原来的住房都按要求改为了病房,装修改扩建花了不少钱),所以当时拆迁办要按普通住宅补偿,我们没有同意,希望按门面房给予补偿,因为这是客观事实,也是原则问题。
二、关于“强拆”一说并非我们夸大其词,而是不争的事实。
1.2002年3月下旬,拆迁指挥部在未经房屋主管部门行政裁定、又未经人民法院裁决,在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未经公证部门进行财产保全,特别是未经产权所有人同意,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推土机将我们赖以生存、生活的经营性房屋全部夷为平地,这不是“强拆”又是什么?
2、所谓“主动配合自行搬迁”是拆迁办告知要对隔壁的房屋进行爆破,要求我们暂时搬出,怕因爆破误伤。隔壁的房屋爆破后使得我们的房屋也损坏严重,无法再搬进去进行营业,房屋内的东西也被盗窃一空,致使我们被迫搬迁。。
三、十多年来,由于拆迁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解决,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与经济损失,但我们始终坚持相信党,相信政府一定会妥善帮我们解决实际问题。也正由于我们十分体谅政府工作的难处,所以我们一直没有上访,而是按正常的途径逐级申诉。照理来讲,作为人民的政府更应该体谅老百姓的难处,而我们面临的却是有关部门的不理不睬,无休止的拖延与搪塞,看不出任何想要公平、妥善解决问题的诚意,您说我们能满意吗?
我们衷心希望您能亲自过问并督办此事,相信在您的亲自推动下,这个拖延了十多年的民生问题,能够尽快得到妥善和公正的解决,我们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申诉人:
张绵邦
许蓓(张绵荫之妻)
张小漾
张小纲
2013年5月18日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正在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