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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阳光拆迁

2018-1-2 4:01:01发布44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长张剑飞同志:你好!
我欢迎发展,欢迎城市化,欢迎阳光拆迁。但更希望确保和谐社会公平拆迁。
我叫王餐,女,汉族,1955年12月24日出生,住长沙市岳麓区含光路188号01栋106房,身份证号码:430104195512243027,系岳麓区毛纺小区01栋106房房屋所有权人杨金明(身份证号码:4301045511103014)的妻子。
我的家于2012年8月12日突然被夷为平地。岳麓区政府组织的滨江新城指挥部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又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而对房屋就予以拆除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们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其行政行为是公然与今年国务院590号令第19条规定背道而弛的。
拆迁办拆除过程致使我们宅内家电、家私、祖传古董以及父母亲珍贵的遗像等价值几十万元的财产不知所终,宅内居住的我们二位近六旬老人至今流离失所。
房屋拆除当天我曾报警长沙市公安局110,接线工号59将我们的报警转观沙岭派出所黄警官接电话(18073160560),转李警官(15973166151)出警。
我们是于2011年10月21号上午十点收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2011)岳征字第197号《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的,同年12月12号就向长沙帀中级人民提起诉讼,提出岳麓区人民政府没有在征收拆迁范围内发布征收公告及规定征收期限,就拿两年前拆迁公告颁布的日期作为行政征收估价时点,对我作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补偿单价只有3710元/平方米,而当年同地段的房价已经高达7000多元/平方米,这种低价补偿使我不能在同年相同的地段购置同等面积的毛坯房屋。根本无法维持我们原有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这显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不是一个实事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做法。所以我们只能诉求长沙巿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产权置换回迁安置。
在拆迁拉动初期,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的拆迁办工作人员拉帮结派搞关系,将能就近安排的80套户,不是按照我们这些老弱心脏病者优先照顾的原则,而是先通风报信给其亲朋好友,让其半夜去提前排队占号,随后为了提高拆迁进度,震慑其他未拆迁户,他们对我们采用疯狂、违法、野蛮、暴力的征收拆迁手段,威逼利诱,并勾结黑社会堵路,砸坏小区基础设施下水道,唆使社会上闲杂流氓入室偷盗,多次导致我因惊吓过度而心脏病复发住院。
我家拆除以后,拆迁办拒绝承认我家的拆除是他们所为,我们多次找拆迁办工作人员讨要安排,不是今天推明天,这个推那个,就是说了不算,拆了不承认,然后再给一个颠三倒四的口头政策或者打张白条,从来不以文件形式安民盖章,拒绝对我们作出任何书面回应。
岳麓区政府从拟征收我家房屋,到我们今年4月28号对薄公堂,从一审判决未果到违法强制拆除我家,都未曾平等和气地坐下来与我们商谈,也未出示任何有效的合法的相关手续,就强制拆除我们赖以栖身的房屋,事发后又无任何安排与补救措施。
在党的十八大既将召开的前夕,打造法治中国!法治湖南是当务之急!长沙是湖南的省会城市,岳麓区政府职能部门更应该依法行政,带头维稳,但拆迁办的这种做法是试图引发弱势群体为生存而战的社会动乱和政治动乱。面对他们违法的拆除行为,我们想通过暴力或自残的方法,也想通过国际人权社会与媒体舆论的声援,但最后独生女儿从美国打电话要求我们先诉求张剑飞市长您,我女儿告诉我们说;找张剑飞市长解决,这也许是最合适的和最快捷的。因为你们是六旬老人了,这么热的天气到北京上访不方便,更怕心脏病复发诱发卒中。
我们知道您自上任以来一直关注民生之声!我们想,被市民敬称为“民生市长”的您,一定会本着“人民的政府为人民”的原则,让我们真正体会和谐社会,老有所居的快乐,还原我们一个同地段、同面积、有基本家电、家私等配套设施、有全产权的房屋。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纺社区住户杨金明
2012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15802596783邮箱:6240556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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