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本人是个农村户口,生了一个女儿,有四岁多了,在法津的允许下去年又生了一胎,我也是按照上户口的要求,把所有的证件带齐了,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可上户人员不给办理,说要到计生办盖章,可去了计生办也不盖章,我觉得做老百姓的也太不是人了,政府人员想理你就理你,不想理你就一边站,有话都没有地方说,希望市长大人能关注此事,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你好:
收到您的邮件,现答复如下:
如果你的第二胎是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话,可以凭二孩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如果是超生的,可以先凭出生医学证明上户,在上户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由当地派出所通报给当地的计生部门。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