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市长:
下午好!
我是一家单位的财务人员。现在遇到这样的一个难题,和车管所打交道中没法解决,向您求助。
我单位在2014年8月底购一台新车,中南汽车世界4s店开具了正规的机动车统一发票,9月初及时办理了上牌手续,9月15号前国税局窗口拒绝验票,要求15号以后才办理验票服务。9月下旬再去国税申请验票,告知发票组织机构代码一栏填错,应填公司身份证号码才能验票抵扣。再去找中南汽车世界4s店要求重开发票,4s提出车管所上牌那一联要求退回方能重开。再去中南汽车城(星沙)车管所反映情况,申请重开发票后改录信息,车管所以发票是真的,已经全国联网,拒绝退回发票。意味着24700元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机动车统一发票一栏写的是“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哪知填组织机构代码就不能验票,不能抵扣增值税。平时都是按照各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没想到最后给公司造成如此大的损失。
胡市长,恳请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车管所允许退回,更换新的发票。造成的麻烦深深道歉!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您的情况需要4s店与税务部门衔接,车管部门不能无故更改发票。再次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