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频道,潇湘晨报曾多次报道我小区是长沙是物业诡异百慕大,其实这里大多数居民都是规矩的老实人,住家人,在现在法制社会,为什么会因为极个别少数人,让大多数老实过日子平民百姓过不下去呢?我们都按时交物业费,自从物业撤走,这里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事故,小区里人人自危,惊恐不安,在现在文明社会中,连安全都得不到保证,如何过日子。高桥,人流复杂,更应该加大管理力度,而不是因为难得管,就不去管。我们希望政府出面解决我们小区的燃眉之急!
您好!雨花区房产对中江锦城小区进行了多次调查协调,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更换频繁,物业服务难以为继
中江锦城小区共计9.6万平方米,757户居民,由长沙中江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开发,2004年3月交付使用,前期物业由长沙中远物业有限公司进行服务。2009年1月,中远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因0.6元/平方米的物业服务费难以维持正常运转,想提高物业管理费,与业主委员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2009年3月31日退出了小区物业服务。从2009年4月1日起至2010年7月3日,先后有长沙广居物业有限公司,长沙金房子物业有限公司、珠海市凯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先后进驻该小区实施物业服务,但维持不久相继撤离了小区。经询问物业企业撤离的原因,共同的理由是:1、小区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也低,但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要求却很高;2、物业公司提出的小区改造方案得不到业主们的支持,物业管理难以到位;3、几家物业企业的小区管理工作人员都曾遭到业主的无故谩骂和殴打,认为部分业主素质很低。
二、业主委员会不团结、不作为
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的长沙广居物业管理公司因意外纠纷撤离小区后,中江锦城业主委员会将物业公司招投标第2名长沙金房子物业公司引进小区,但是却一直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补上金房子物业进驻小区的相关程序。其次,在金房子物业公司与7栋204号业主因为停车原因引发纠纷撤离后,虽经街道、社区多次协调,业主委员会内部意见始终不能达成一致,全体成员甚至辞职宣告解散,社区多次做工作也没有效果。到目前为止,社区虽多次召开小区代表会议,但业主们仍不能达成共识,都不愿站出来重新组建业主委员会,共同搞好小区的物业企业选聘工作。甚至还有业主宣称,没有必要请物业公司,反正政府不能不管,由街道、社区管理的话,连物业服务费都不用交。
三、建议
小区目前现状的解决途径为:立即召开业主大会,寻求小区将来的物业管理方式、方法。根据长政办函[2009]195号文件《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第四章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八条,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讨论决定将来时继续聘请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还是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业主们的家园应由业主决定如何管理,政府和职能部门只可能进行指导和监督,不可能为业主们包办一切。
雨花区房产局对于物业小区的职能职责主要在于对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的监管,同时为各物业企业及业主提供政策性咨询和指导,我们将督促小区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遗留工作的移交,同时配合街道、社区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使小区能早日回归宁静、和谐。
雨花区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