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土地109个平方,由于05年金洲区修路,拆了我的屋赔我三万元。并承诺我109个平方的拆迁地建房。09年都没有答复。又由于09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来收我的正房,这时我要我的109个平方的地时,金洲和城建都不与以理采,逃避和我一起讨论关于这地的赔偿,我东奔西跑,也没有答复,最后两方都说没有赔偿。原而我地土地都有正规的手续,我不知道政府的钱到那里去了,而不赔我的地或钱,难道是他们……我不想说出口,我也不希望是那样。
我相信你们会给我一个答复,去解决这老百姓的困难,那可是我的血汗啊……
我等着你们的福音 我也不愿把事搞大
尊敬的fennubuman同志,你好。
一、陈国强户拆迁情况
2006年9月因金洲大桥与群英大堤顺接公路施工需要,需拆迁陈国强的房屋。因陈国强本人对拆迁价格不满意没有达成协议。通过金洲新区管委会、历经铺乡政府和群星村村委多次上门做工作,陈国强同意拆除部分杂屋用于修路。
二、有关安置的问题
金洲新区在征地拆迁时都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标准执行的,不存在在政策之外给予部分人承诺的违法行为。根据适时征拆政策《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和国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拆迁部分房屋后宅基地已达到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不再划地重建。陈国强户在拆除部分杂屋后还有一栋两层的楼房和一栋杂屋,达到居住条件,因此金洲新区未予以其重建地安置。
三、有关宅基地结算的问题
就陈国强提出的109平米宅基地的补偿问题,我们已经与乡、村进行了相关结算工作,村组将根据每户的安置情况将剩余预留宅基地款返还。
专此函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