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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0平米以下退税问题

2017-12-31 3:31:18发布34次查看
致市地税的工作人员:
咨询下我在雨花区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1个点的契税;
1、房子与2014年5月份网签所购置,交了2%的契税;
2、房屋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个人首套房产
3、本人非长沙市户口;
4、至今已在长沙交社保1年以上
请问我是否达到了退税条件,如果达到办的话,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果没有还需要什么条件? 烦请耐心回复,及时解答,非常感谢!
李敏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对您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根据长财乡〔2011〕2号文《关于做好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在与您电话沟通过程中得知您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是网签合同之后的,这个是不可以的,应该出具至网签合同之日至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所以您不符合退税条件。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地税直属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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