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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路派出所放走肇事者,导致受害者被打,投诉无门

2017-12-30 14:40:10发布33次查看
我是一名政府退休的老干部,今年67岁了。2011年4月24日下午6点40左右,我骑电动车从城南路下坡往南门口方向,在晏家塘商业楼附近减速行驶中,一辆红色马自达小汽车突然打开车门,车门把手将我的电动车龙头掀翻,我顿时连人带车重重甩出几米远,而且腿被电动车猛的压住,倒在地上十几分钟没有能爬起来。司机是一名20出头的女子,她当时态度还比较好,说愿意带我看病,要我去长沙中医院等她,也抄下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和外地车牌号码,说等下再联系。因为她主动配合,我当时就没有报122。我爱人和女儿看到我一瘸一拐推着车回来了,都非常着急,马上打该女子的手机约在医院看病。该女子推诿不愿意出面,当时双方在电话中争执起来,我们坚持在长沙市中医院等她要去看病。从8点半等到9点多,该女子带了7,8个个男的女的社会上的青年,气势汹汹的冲过来问要打哪个人,围攻我们,在长沙市中医院门口跟我和陪同的女儿,爱人及保安和围观为我们说话的群众发生冲突,寻衅滋事,引起了群众的公愤,情形危急,当天晚上的医院监控录像可为证。当时我女儿打了110电话,书院路派出所出警认为不是他们辖区范围,将我们转到城南路派出所。我只好由家人搀扶一瘸一拐又去城南路派出所报警。
城南路派出所当班民警为014768,没有按照程序登记,反而怪我们为什么去惹社会上的人。对方诬告我们是自己故意摔倒敲诈勒索她,我们很气愤,拿出了公务员退休证,身份证,老年证,教师证,提出要去交警队调监控,请014768号民警作证。014768号民警推脱不归他们管,不予受理调解,要我们自己去第二天约好去天心区交警大队处理,就将该伙人放走。我们不肯离开,对方有近10个人气势汹汹守在门口及巷口,我们怕对方被打。014768说你们要是离开派出所被打了我负责。这伙人得意扬长而去,我两个女儿很着急,追在后面问什么时候去交警队,对方一群人围攻了我女儿并打了她推到在地,当时我女儿又打了110求救。学院街派出所出警又将我们送回城南路派出所,对方那群人已经跑掉,014768号还训斥学院街民警说多管闲事,说我们去跟流氓评理,没有被捅刀子算幸运的了,我女儿在派出所痛哭不止。
第二天上午我们打122及交警队询问如何处理,告知因为不在事故现场,没有民警的立案并带我们去是调不到监控录像的。而且该女子留下的车牌桂 ph333也是假车牌,该女子身份证为湖南省郴州永兴县。因为城南路派出所及014768号民警失职,既没有登记核实该女子的详细情况,该车牌真伪,该伙人的身份,没有立案,导致我们无法维权,不仅被撞伤无法医治,被打也无处投诉。
请领导调查并加强派出所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要使群众求救无门,投诉无门。
知行老人:你好,来信已收悉,天心公安分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城南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在接待您时确实存在一些不好的地方,如:接待群众不热情,态度不太好,解释工作不耐心,不到位,接待不规范等,分局已对当班民警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您2011年4月24日在城南西路奇电动车与她人驾驶的汽车发生的纠纷应属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处理,城南路派出所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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