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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讨个公道

2017-12-30 12:16:03发布34次查看
熊艳萍和曾庆国浏阳人2014年承包了安沙镇,双冲村好兆山庄的装修项目,至今还有40多万的钱没付给熊艳萍和曾庆国,多次讨债未果,当地乡政府担保签字盖章款项注明2015年2月3日付清,但是山庄老板不见人影打电话也不接,没有办法就在老板家住下,谁知2015年2-4日凌晨2点老板的儿子王小鹏带4人把受害人熊艳萍和曾庆国从被窝里没穿衣服拉到外面一顿毒打,还要受害人从桥上跳下,打成重伤,报了当地派出所,伤者已送往第八人民医院治疗,现在是下午4点案也报了,还没有人来解决这事情,派出所说忙,难道非要出人命了派出所才会管吗?还有王法吗?欠债就应该还凭什么绑架,打人,砸受害人的车。望有关部门重视,秉公处理,抓捕打人者,而不是包庇当地人
现就市长信箱:“我要讨个公道”信件做以下回复:
1、2015年02月04日01时许,我局安沙所接报警称:在安沙镇双峰村好照山庄有人打架。民警刘勇、李树军接警后,迅速出警至“好兆山庄”,在山庄内并未见所称警情,但有打斗现场,民警随即对现场证据进行拍照固定,同时询问山庄内人员打斗双方去向,得知已被打的曾庆国、熊艳萍已被打人者带走,现场民警沿打人者可能行驶路线寻找,在民警寻找至107国道安沙往青山铺路段时,接报警称,在青山铺镇碑附近有两个被打男子,民警迅速赶至青山铺镇碑,但未见报警所称的两名被打男子,遂在镇碑附近询问,经询问后民警在“青山宾馆”内找到熊艳萍及曾庆国。
2、安沙派出所民警找到熊艳萍、曾庆国后,询问其被打相关情况,熊艳萍、曾庆国当时不配合,称不需要我们处理,只要我们将其送至星沙即可,民警一边做其二人思想工作,一边将二人送至星沙八医院,后两人又改称信不过民警,要求民警将其二人送至长沙县公安局门口,民警一路劝说一边将二人送至公安局门口,在县公安局门口保安室内,现场民警继续开导熊、曾二人,约半小时后,两人才同意先由民警送其至八医院,待其看完病后,再找其调查此事。
3、随后民警找了熊艳萍、曾庆国了解当时情况,并找了事发当时在场的证人,进行调查了解,固定了相关证据。同时开具了法医介绍信给熊、曾二人。
4、目前,安沙派出所民警依法对熊艳萍、曾庆国被打一事立案侦查,并对打人者开展追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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