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为何现在医疗保险不能转移?

2017-12-29 13:59:49发布106次查看
我老婆今年从芙蓉区妇幼所跳槽到湖南省中医院,相应的医保需要从芙蓉区社保局转移到省社保局,养老保险转移成功了,但医保、工伤、生育保险却告知不能转移,去过两次都不能转移,我老婆即将生育,需要使用生育保险,现在不知如何办理。据了解,市级其它的区基本都能转移,在当今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情况下还有技术难题?还群众服务意识又出问题?请给答复!!!!
我单位2014年12月28日收到市长信箱(信件id678472),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参保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参保个人不缴纳,因此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关系不转移。参保个人跨统筹区就业后,生育保险只有待新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费10个月以后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已于2010年实现了跨地区无障碍转移。关于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长沙市市本级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已正常开展。但是各区、县在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存在多种情况:1.长沙县已经按照文件要求,实施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目前可以正常办理。2.浏阳市、宁乡县由于信息系统原因,暂时不能按照文件要求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是可以通过纸质证明的方式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相互认定。3.长沙市各城区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工作正在组织实施,将在近期正常开展转移接续工作。故目前我区社保经办机构暂不能办理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