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我叫胡凯,向您反映的问题是关于2010年5月28日笔记本在宿舍被盗问题,我们宿舍楼被盗窃东西 财务已不是一两次了。事后也向岳麓区公安部门备案。29号早上我联系到联想客服中心,他们让我找派出所发一份‘协查令’的传真给联想盗窃事件负责人王璐。于是我找到派出所值班人员要求发送‘协查令’,但值班人却说他没有这个义务。我不明白,警察的义务难道不是帮助受害者找到失物严惩罪恶吗?那为什么要拒绝我的要求呢? 我是一个学生,这电脑是父母的血汗钱买的,我真的不想这样不明不白的就把它弄丢了。恳请张市长与有关部门能帮我找回电脑。
你好:
来信已收悉,我局桔子洲派出所已与你本人联系,并已将协查函传真给联想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