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段时间村委会晚上突然派人到我们这边,要我们每家代表签字同意村委会改名为“**投资公司”,但手里拿给我们看的文件是村合并的区政府文件。
我不大确定村委会是否可以这样做?我只听说过村村合并后改名**街道或者**社区的,改名为“**投资公司”是否违规违法了?
改名后的“***投资公司”是否就可以代表全体村民了?往后村民是否就要担当投资风险?是否会侵占村民利益?(目前有部分地方拆迁在即)
盼回复,非常感谢!
“w37613629”网友:
您好!您投往“市长信箱”关于咨询合并村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经天心区政府督查室转交至我局办理,现就您所关心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省、市、区关于本轮并乡合村工作部署,2016年2月天心区启动了本轮合并村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合并村任务指标,全区由23个村合并为12个村,减少11个村。在全区干部群众共同支持改革和团结努力下,目前我区已圆满完成这一轮合并村任务。
根据我区实际,我们采取了两种合并模式,一种是村与村直接合并成立新的村;另一种是将条件成熟、有利于发展的村撤销,并入就近社区。相关涉改街道在全区统一部署下,按照“三个不变”原则(即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及其附着物、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充分尊重民意,依法依规推进合并村工作。对于撤村并入就近社区这种模式的村,其社会事务职能由接收并入的社区居委会承接,其村集体经济职能由相关街道批准成立的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承接,原支村两委成员担任有关负责人,共同维护和保障原村村民集体利益。
在全区合并村工作中,没有您所反映的将村委会改名为“**投资公司”这种做法。如您对我区此项工作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731-85899105)咨询,感谢您对我区合并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