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6月7日在此投诉的省林业厅门口无名餐饮店乱搭乱建一事,当天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就给予了回复,说是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当事人于6月10日前自行拆除并接受复查,逾期未拆除,将由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强拆。但现在过去一个月了,该店还在正常营业,而且外面搭的棚子也没有拆除。难道现在的政府是只重视不办事吗?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长沙这三年为了能评上文明城市,政府花了上亿元资金美化长沙市容,如果连强拆的经费都没有,请问这钱都花到哪去了......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立即责成雨花区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6月3日大队中队执法人员对无名餐馆负责人下达了长综责字雨(2011)第4866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11年6月10日前自行拆除并接受复查,逾期未拆除,将由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强拆。街道作为违章第一责任人,中队报到街道后,是由街道安排经费,时间,人员进行拆除,街道有拆违的经费开支,中队和大队都没有这笔开支,具体是由街道向区级提交申请,申请批下来由区级政府直接拨给街道。具体拆除时间不由中队决定,由街道负责处理。建议您向街道办事处进行投诉解决。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1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