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2年在长沙市司法局领取的司法资格证书,现在毕业回到了家乡邵阳,请问我要进行2013年的年度备案是一定要到长沙市司法局备案还是可以到邵阳市司法局备案?年度备案是不是在一年的第一季度内的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74号)第17条规定: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每年第一季度工作日随时可以备案)。省司法厅规定本省证书持有人在发证地办理年度备案,外省的考生可以将法律职业资格相关资料、档案调回户籍地办理年度备案。因此,请你2013年一季度来长沙市司法局相关部门办理年度备案事宜。
长沙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