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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8月29日新桥小区大多数杂屋车库改变使用性质违法改造成出租屋出租住人的回复不满意

2017-12-22 6:57:50发布50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8月29日给您写了一封信,今天打开邮箱马王堆街道做出了回复。内容如下:
根据新桥小区开发商和小区业主签订的合同,该小区的一楼只能作为杂物和车库使用,严禁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进行居住出租并作为门面使用,其实际情况是因受利益的驱使。小区原来的杂屋和车库已被购买者进行改造后变相出租,用来住人和经营门面,私自改变了其房屋的使用性质。违法改建违反了《物权法》相关规定,而且当时购买杂屋和车库时合同条款明确标明“附属房屋仅作为杂屋和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相关物业安全和给他人带来损害。但由于新桥小区部分居民将杂物间、车库改造成出租屋,存在了安全隐患,而街道和社区处理这些问题没有执法权,已将问题向上级职能部门汇报并积极协调协调处理。
尊敬的市长,我是一名小小的老百姓,就我的能力肯定不能将这些违法行为制止。但是这些违法行为给我和我们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每天看着住杂屋车库的人在里面做饭做菜楼上的窗子都不能开,更严重的是这些煤气罐在一个封闭的小房子里真的容易造成煤气中毒煤气爆炸,还有这些住杂屋车库的人同样也是您的市民,也在努力的为社会做贡献,难道您真的忍心让他们住在这么不安全,环境这么差的地方吗?
尊敬的市长,古汉城社区和马王堆街道没有执法权,也就是说古汉城社区和马王堆街道也和我一样看到这些违法行为而爱莫能助,那么请您在百忙的时间里抽空看看谁能够制止这些违法行为,还法律公正,也给这些住杂屋车库的市民改善居住条件。我想不光是我们这些新桥小区的居民,现在住在杂屋车库的人也同样会感谢您的!
您的市民:欧海
2016年9月6日
新桥小区的安全隐患问题,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新桥小区是2003年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原属荷晏社区,于2010年由古汉城社区管理。
一、新桥小区的杂屋改出租房现象由来已久,有其历史原因,主要原因是在于开发商建设期间对于杂屋、车库的买卖和使用疏于管理,因此造成小区混乱现象:
1、收取费用为杂屋、车库接入水电,口头承诺可以住人;
2、将大量杂屋、车库卖给非本小区业主,是造成后续可大规模违规住人的直接原因。
现小区业主部分愿意在租赁到期后不再续租住人,其它非小区业主,为了经济利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街道与社区工作人员已给租赁户发放整改通知单,针对目前小区下达相关通知.要购买者与租赁户解除合同,恢复杂屋、车库的使用性质。
二、针对杂屋租住户人员情况复杂,小区偷盗现象严重的问题,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针对所有杂屋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清理,新桥村和古汉城社区的综治办巡防车经常在该路段进行巡查。
三、社区经常举办消防及安全知识讲座,对业主进行防火防盗的安全教育。街道与区环保局对小区油烟扰民和消防问题现象加强了监管。
四、小区杂屋住人造成环境的脏乱差,社区每年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整改,清理堆物,楼物牛皮癣清除,卫生大扫除等,但屡清屡堆,无法根除。小区的水改正在进行, 在进行过程中,新桥小区两方面的声音争执不休,原因是利益有冲突的两方一方同意给杂屋供水,另一方坚决不同意,并经常因为此事到各级部门上访,社区将协助新桥小区尽快成立起业委会以担负起保护小区环境,维护居民利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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