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在此向您反映今年国庆当天本人在汽车南站过渡站的遭遇。
10月1日上午,长沙汽车南站聚集了大量客流,汽车站相关和负责领导没有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不仅未增开安检口疏导客流,反而关闭减少原有安检口,导致更多旅客无法通过安检上车,站前广场一度被旅客挤满。
我作为一名普通旅客,排队到安检口时才被告知要绕道50米外的另一安检口入场,白费了很多等待时间,最终导致错过班车。汽车南站并未在关闭的安检口做任何明显标识,仅安排一名男性员工对排到此口附近的乘客通知此口已关闭。
此后,我到值班室要求退票,但车站工作人员已车站方无责的理由拒不办理退票手续,该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未佩戴工作牌。
为此,以下三个问题烦请您责成相关部门做出处理:
1、长沙汽车南站过渡站面对大量客流应对处理不当,关闭安检口时未设置明显标识,存在工作失误,导致我无法按时进站上车,应依照相关法规满足我的退票请求。
2、长沙汽车南站过渡站10月1日值班站长刘迎春,上班时间不在工作岗位,未告知同事其去向,不接听电话(共拨打34次,仅一次接通,且未告知其所在之处便挂断,此后继续无法接通)。
3、长沙汽车南站过渡站值班室一女性员工(身着员工制服),值班时间不配戴工作牌,服务态度恶劣,不愿意提供姓名。
网民朋友“summerloh”: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具体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旅客通过网络订票购买10月1日8:20发往永州车票,为避免客流高峰期拥堵,车站关闭了售票厅的“三品”检查进站通道,开放临时安检入口,分流旅客,并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疏导,因人流量多环境嘈杂,该名旅客未听到分流广播导致漏乘,并于15:00到达车站值班室要求退票,值班人员告知旅客根据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客运站办理退票向旅客收取退票费。由于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应允许旅客退票,并免收退票费;开车后不办理退票。由于车票不在退票规定范围内,建议旅客改签,旅客不同意,并多次致电值班站长刘迎春,值班站长一直在负一楼车库处理现场调度问题,在电话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授权值班室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票务事宜。
二、整改措施
(一)10月13日工作人员与旅客取得联系,10月20日前来站办理退票,旅客表示同意车站处理结果。
(二)通过网络和媒体作出节前出行告知,提醒旅客节假日高峰时提前取票、或预留足够取票的时间,避免漏乘。
(三)通过班前会要求广大员工全力做好客流高峰期售票和候乘工作,努力为旅客营造良好和谐出行环境。
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