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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芙锦园停车位的问题

2018-5-3 6:09:37发布23次查看
各位领导:
本人是万芙锦园一名业主,最近我们小区进行了业委会的选举,更换了前期开发商物业,但是开发商说我们小区的地下车位都是他们的,要对外销售,我想请问如下问题,1.地下车库所用面积是否为业主公摊面积?2.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3.人防工程内车位是否能出售,还盼各位领导能早日答复。谢谢
市民泡泡: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天心区政府接到您的来信后,高度重视,即将此件转交天心区城乡建设局办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地下车库所用面积是否为公摊的问题,建议投诉人向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及调阅资料。
2、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3、综上所述,在满足业主需要的情况下,开发建设单位有权出售、出租,根据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业主享有优先权。
4、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我局与已与投诉人进行相关政策解释,投诉人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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