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前期已向住建委咨询,对于离异并按照离婚协议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属于一个家庭,可以在不分出户口的情况下与子女共同申请首套住房(同户籍的原配偶房产对其无影响)。现在我属于这类情况(离异未分户,有女儿抚养权,前夫有房未满3年),请问是否仅需提供我和女儿的户口页,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我和女儿的征信报告即可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
谢谢
小吕: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您表示已知晓。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