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各有关部门:
现将我村村委委员几年来以权谋私,利用开发工程项目从中牟利的情况检举如下:
1贿选
此人原是并村前一名普通党员,哥哥曾任支部书记,并为高云村后落选.2005年选举期间,其利用哥哥的上下关系并通过送礼送钱等贿赂手段当选为高云村村委员(长沙县暮云镇).
2财产来历不明
五年前其当选村委员时骑一部破摩托车,而如今他拥有本田车一台,挖机一台,推土机一台,改建一栋三层小样楼,儿子读书全年陪读.
3一手遮天,以权谋私
利用安置项目的权力大肆捞钱,自己签字,侄儿领钱,自己的挖机,推土机包揽村上工程,无任何监督措施,全凭其一人说了算.(09年4月,在村小区道路硬化改革方案中将树洞由100公分改为60公分并从中牟利,导致村上返工费用达5万余元).挂牌工程投标,实质是让与其有关人员中标,工程建筑材料全由他介绍购买(钢材,水泥板,红砖,砂石等).
4结党营私,村里称霸
利用拉拢一些群众称之为五不烂的人为亲信,注意村里的动向,对持不同意见的人实行严厉的打击报复,闹不团结,个人主义第一,凡是有利可图的事决不放过.
群众对此十分气愤,照此下去,高云村必定会败在此腐败分子手中.请有关部门派人暗访,他的关系网和后台很硬,群众敢怒不敢言,怕他们打击报复有生命危险,望县政府派人速查!
举报人:高云村村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根据举报线索,暮云镇纪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2005年通过贿选当选为村委员一事,因时间间距太长,无法查实。
2、关于财产问题。经查,邹目前驾驶的是其于2008年用个人存款购买的价值12万元的卡罗拉轿车。挖机系其和侄儿邹子乔合伙于2008年购买的二手挖机(24万元)。其房屋是1988年建造的一栋6缝2层楼房,并先后于94、97、2000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装修。
3、反映以权谋私问题。该村系我镇有开发建设项目的村,其工程监管按长沙县村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反映在村小区道路硬化方案中将树洞由100公分改为60公分,该改动是因规划设计方案与小区道路建设不协调,经支村两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作的更改方案。
4、反映结党营私,村里称霸问题,经查,无实据进行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