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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报业文化城高层违规交房的问题

2017-12-21 11:22:04发布31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湖南报业文化城一名高层的业主,目前开发商以通知交房,但根据与开发商的接洽目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开发商证件问题,根据《长沙市望城区住宅小区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住宅小区必须综合验收才可以交付使用,而综合验收包含工程质监、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消防、人防等单位的验收,目前开发商只能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两书,并不能提供联合验收备案证。2、装修管理费用问题。根据长沙市规定,装修押金不得超过2000,而湖南报业文化城的做法是业主需交2000元,另外装修公司需交2000,因为我装修是自己家人装修,也就是装修押金变相提高到4000元,该费用的收取是否合理。3、小区内配套信箱收费问题,物业规定,小区内配套信箱必须收取200元每户,且业主没有选择的余地,该配套是否该收费,对于物业公司这类做法是否合法合规,请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解决问题,维护市民权益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逐一答复如下:
1、开发商证件问题。《长沙市望城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还未正式实施,目前我区交房以两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为准。
2、装修押金问题: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据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次性向业主和装饰装修企业收取装修押金,住宅最高不超过2000元每户。
2、小区配套信箱收费问题:根据《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五条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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