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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管不到农村的吗?请归还我的耕地!!

2017-12-21 13:15:53发布30次查看
本人:熊赛男,出生地:湖南省望城县乌山镇蓟家巷村巩桥湾组62号(户口一直没有变动过),我在2009年就结婚。我老公在长沙市工作多年,户口于2010年8月已迁入我家。
为什么村里没收我的耕地?我在我老公家没有地,在我这里也没有地,我的户口一直又没有变动过。《农村土地承包法》有规定: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没有人和我说过任何信息,村里凭什么没收我的耕地?2010年石长铁路复线征收就没有我的补助,现在又没收我的地了,太不公平了吧?法律何用?法理何在?
请市长帮我落实,替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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