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根据9.23限购政策及官方回应:长沙户籍,未单独立户,成年未婚青年,无购房资格。请问是否可通过人才政策,如本科学历落户长沙?如果不能,政府对长沙户籍,未单独立户,成年未婚适婚青年购房资格是否会出台进一步补充规定?盼复,非常感谢。
李仕瑶: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现答复如下:
1、购房以家庭(夫妻与未成年子女)为单位申请购买。您属于未婚未组建家庭,按照现行政策细则规定,暂不具备购房资格。
2、但是,针对长沙户籍未婚单身青年购房资格问题,我中心已向上级汇报该类情况,正在作进一步的政策研究,请您耐心等待研处结果。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4662152。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