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一名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在长工作,刚刚过了试用期,本月刚为我开设社保账户,但首次开设社保账户需要到下月才能将本月与下月的费用缴纳,目前账户显示为芊妃代缴,而我今天咨询当地派出所,说需要缴费正常后才能落户,我想诉说下我的苦衷,这样是否时间太过于漫长?从开户到缴费到落户需要经历长达3个月的时间,而政策时时在变化,我不知是否三个月后还能有这样的大专落户政策,我不知是否这样能与武深的大专人口落户抢占先机,我不知是否我看好的房还有房源等等......
但我深信政府的力量为我们在长人员,留下一份感情!!
我希望市长能在此信中回复我社保首次开户欠费是否可以满足落户条件之(有社保),我希望监督部门能要求除落户有关规定之外减少不必要的手续(比如望城坡需要公司所有人的花名册,这个我们普通员工怎么拿得到?)以便更快的抢占一部分人才,以及让我们老百姓感受到一股暖暖的温馨!
深夜打扰市长您了,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留下片刻时间做此回复!
谢谢!!
画图匠(先生/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户口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是毕业生就业落户,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毕业生就业落户的登记条件为:高校职院学生毕业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含创业地)。申报材料有: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本规定所称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
正常缴纳社保是作为核准您是否在长沙有合法稳定就业的依据。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