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天十三点五分左右来到星沙一区的星沙工商质量监督所,来打印企业信息。一点过五分按照规定已经是上班时间,可是工作人员何婷却不在岗,一个女孩坐在她的座位上。我说我要打印企业信息。那个女孩说她妈在睡觉。我才知道坐在那里的不是何婷,居然是其女儿。旁边的工作人员说她女儿只是来休息。对于这一点我质疑,政府办公地点可以让女儿来坐在那里休息吗?那以后我是不是也可以坐在何婷的座位上面休息?第二上班时间为什么何婷不在岗?我在工商所大声质问,惊动了何婷,她才拿着个水杯来到现场。这已经不是何婷第一次上班时间不在岗了。之前我去过一次,何婷迟到了两分钟,因为时间较短我没有投诉,但是显然她是长期如此。星沙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在岗,看自己的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并且我们指出后也没有觉得自己不对。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将来信第一时间向局领导作出汇报,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派出局纪检监察人员谭赛妮、刘慧两位同志到星沙所进行调查了解情况。通过对星沙所所长、何婷本人及当天现场其他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我局星沙所三号窗口的工作人员在所内负责人的工作是办公室、人教、财务、信息中心等业务线的工作,另外负责报送两个街道办事处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对外负责联络员备案、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经济户口信息查询。由于所负责的工作较多,且对外负责的两项备案与查询业务不是特别多,因此与一、二号窗口(办理营业执照),四、五号窗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一样,不是时刻都在岗的。很多备案工作都是直接放到其办公桌上,再由其回来后会查看资料,及时与办事群众联系,及时处理,从无积压。但对您指出的问题,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27日中午午餐后三号窗口工作人员的孩子趴在其办公桌上休息,由于中午休息时间较短,孩子未留意您来办理业务时已是上班时间,而此时,何婷正在所长办公室汇报前三天大厅与所内的工作情况,听到大厅里面有争吵,于是赶了下来,这时是下午一点零七分(有大厅内的监控视频为证),后工作人员处理并完成了你要办理的业务。
我们在调查了解中也发现三号窗口存在两个问题:1、工作时间,其女儿在她的岗位上,这是违反规定的。2、三号窗口存在办事不够细致,审核材料不严格,对查询人员是未成年人,均未发现。就这两个问题我局对三号窗口何婷进行了教育,要求其及时改正,并再一次向全体窗口工作人员重申了工作纪律,要求严格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群众。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您还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4012576。
长沙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