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长沙毕业的大专生,从大学到现在,在长沙已经呆了将近10年,目前居住在长沙县榔梨街道,居住已有2年多,房东为自建房,按照榔梨派出所的要求,首先是不符合租房落户的要求。工作地点为长沙县星沙壹号工业园(公司注册一致),私营企业。有劳动合同,社保也已经连续缴纳14个月(13年到15年也连续缴纳两年多,因为家庭原因,后年大半年断交。)。按照务工落户和大专生毕业落户应该是符合要求的。
11月2号,我往返长沙县公安局和泉塘派出所多次,长沙县公安局给我的答复是能落户。泉塘派出所的户口工作人员说不知道这个政策(毕业落户),上面没有通知,即使有通知,也没有集体户给我落(她说派出所的集体户不是我想落就能落的),而且打电话给省人才交流中心和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拒绝我的落户请求。
11月3号,我找到经开区管委会的领导,领导了解我的情况后给我批了一张落户经开区人才交流中心的迁移证明,要我按照务工落户的标准去辖区内新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新安派出所的起初的答复也是不能给我办理,后面又说先让我去泉塘派出所录三实信息,下午4点钟,我到泉塘派出所了解三实怎么录,工作人员答复负责该事的同事不在或者已经下班,让我星期一来。
11月6号,我到泉塘派出所录三实,工作人员说我司没有建档,录不了。
这几天一直奔波于多个派出所,首先工作人员的态度很不耐烦(透露出对大专生的歧视一样),其次对于政策一无所知。
我想问的是,作为一个在长沙工作了这么多年的底层小百姓,多多少少也是为这个城市做了贡献的,想在这个城市落户安家怎么这么难,派出所办事效率极低,政策不熟,态度也不耐烦。
还有,我想咨询的是,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样才能落户,到底应该到哪里办理?不要复制粘贴,网上看多了,具体到每个派出所各有各的说法。跪求!
梁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毕业生就业落户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是2016年5月31日公布施行《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里的毕业生就业落户,登记条件为:高校职院学生毕业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含创业地)。申报材料有: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本规定所称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