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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籍变动原因产生的买房资格问题

2018-5-1 6:18:46发布55次查看
情况如下:
1、我原来是长沙户籍,5月户籍转走到其他城市。
2、2012年婚前公积金买房,后离婚房子过户给老婆,手头无房。
3、目前我有连续24个月社保和工资流水记录,但是我没有在长沙24个月居住证,因为我本来是长沙户籍上半年才转走。请问怎么操作?
小奇:
您好!您的来信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进一步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告知您可通过社保购房,无需提供工资流水和居住证明!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请拨打84662152进行咨询。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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