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最近芙蓉区东业上城(14栋)楼盘取到预售许可证即将认筹开盘,置业顾问告知了认筹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其中特别说明市公积金贷款认筹准备的资料额外需包括:1.市公积较基本情况表 2.近6个月公积金缴费明细;3.一家人户口所在地的无房(名下有未成年子女的也要提供,怀孕需要提供无子女证明)。
就第三点需提供的资料:夫妻一人(女方,怀孕)是长沙户口(人才新政转)有缴纳长沙公积金,另一方(男方)户口为老家农村户口在长沙未缴纳公积金,如按上面第三点所说,置业顾问告知男方需回老家开具无房证明,且怀孕女方需开具无子女证明方可进行认筹,否则资料不全无法进行认筹。
已向公积金中心咨询,且公积金中心也认真予以答复(见附件)。
您好,本中心缴纳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需要开具户籍所在地的房产证明。且贷款不需要无子女证明。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因上班回老家一趟不方便,故想了解清楚东业上城对于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是否属硬性要求或是变相增加公积金贷款门槛以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望相关部门能予以监督。
感谢!!
附件1:咨询.jpg
附件2:咨询.jpg
阿戴:
您好!
您写给市长信箱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商品房销售相关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不得以认筹、认购等形式违规进行预销售,故不存在所谓“公积金贷款认筹资料”。
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所需资料,其中并未包括“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房产查询证明”。您所述的情况,可能是楼盘销售人员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不熟悉所致。
接到您的信件后,我中心立即电话联系您,询问具体情况,并建议您先与销售人员沟通,如果开发商仍有阻挠您选择公积金贷款的现象,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11月28日,我中心再次电话联系您,询问后续情况。您表示已不想购买该楼盘商品房,目前无其他诉求,并对我中心的工作表示感谢。
若您以后购房时遇到开发商阻挠或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提供详细信息,我们会及时处理。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