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之前有针对于长沙未婚且未分户的情况提出过疑问,现在看您这边还是一直回复的已向上级汇报,正在做进一步研究,耐心等待研处结果。
本人正在买房阶段,现一直未有针对单身购房补充政策出来,心急如焚。今在买房公众号上看到长沙户口的也可以把户口落在辖区的派出所从而有购房资格,且住建委的回复是可以,派出所不得拒绝落户,请问是否属实?是否可以把户口迁到所在地派出所而获得购房资格?
急急急,盼尽快回复,谢谢
曹婧: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
我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给您进行了电话答复,告知关于长沙户籍未婚单身人群购房资格问题确实正在研究中,有待上级领导的审定,请耐心等待!
另外,如您能落成个人家庭户或个人集体户,按照现行政策标准,可直接获得购房资格,限购一套。如何落户问题,请等待公安部门的答复。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4662152。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