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同志,
首先,很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所反应的情况进行了细致与认真的调查,并给我们作出了及时的回复!我们十分感激。
但就裕南街街道仰天湖社区工作人员的回复内容,有多处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内容如下:
1、仰天湖社区回复“江涛(又名江润德)随着年岁的增长,身体一年不如一年,于2012年12月邻居刘四存到社区反映江涛老人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顾,当时社区工作人员找到其妹妹江芳健的女婿盛祖云一家,盛祖云女儿李安表示他们一家与其外婆江芳健关系不好,不愿参与江涛兄妹的任何事情”。
与事实不相符。事实是,盛祖云一家并非和江涛老人及妹妹关系不好,多年以来江涛老人及妹妹的日常生活都是其妹妹江芳健女婿盛祖云亲自照顾,只是盛祖云自己年近七旬,并且他家中还有一位年近九旬老岳父李万祥需要照顾,因此不可能时时天天去照顾江涛和江芳健一家。 江涛老人生病及住院期间,裕南街仰天湖社区工作人员主动找到盛祖云一家,提出愿意帮忙照看江涛老人,盛祖云及家属原以为社区是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当时十分感激。
2、仰天湖社区回复“江涛老人生前将户口本、身份证、产权证、国土证、退休证、抗日老兵证,工资卡、定期存条(有清单明细)、医保卡等交到社区保管”。
与事实不相符。事实是,在江涛老人生病住院期间,裕南街仰天湖社区书记刘珍说为了方便给老人看病,命其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拿到江涛老人前述的全部财物,并非是江涛老人主动交到社区保管。
3、仰天湖社区回复“社区怕惹不必要的麻烦,经街道民政办、黄埔军校后裔联谊会、社区三方协商,于2014年8月19日签订了社区代替保管江涛老人所有物品,并列有清单明细,加盖三方公章。
请问前述财物并非江涛老人主动交到仰天湖社区,在没有江涛老人书面签字授权委托情况下,仅凭一份“由街道民政办、黄埔军校后裔联谊会、社区三方协商并盖公章的物品明细清单”,能证明仰天湖社区获取前述财物是具有合法手续吗?能认定仰天湖社区是江涛老人财物的保管人吗?
再说江涛老人被医院确诊患有老年痴呆症,试问,面对一位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仰天湖社区怎么能用如此草率的做法拿走老人的财物,按常理也应该通知其家属盛祖云同志参与上述所谓的三方协商会。但事实是,盛祖云同志事先并不知道上述三方协商事宜。而黄埔军校后裔联谊会并不了解江涛老人家里全部情况,仰天湖社区如此匆忙的做法目的何在?并且为江涛老人治病,为什么还要拿产权证、国土证、退休证,这些可是江涛老人毕生全部积蓄。
4、仰天湖社区回复“在江涛老人晚年,一切照料事宜都由社区负责,并无任何亲属过问”。
与事实不相符。事实是,在江涛老人生病被仰天湖社区工作接走后,盛祖云曾多次找到仰天湖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询问江涛老人的生活及治疗情况,仰天湖社区工作人员都是敷衍回答。仰天湖社区工作人员也未就江涛老人生活及住院治疗情况、治疗方案、所开销费用、相应手续办理情况、丧葬事宜办理与盛祖云及家人说明和沟通协商,江涛老人并不是没有家属和亲人,仰天湖社区这样做,是出于什么目的!什么动机!
仰天湖社区上述做法,是否符合我党和政府基础人民组织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办实事的宗旨,仰天湖社区是否具备前述财物保管人的身份。
恳请市长同志及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帮助江涛老人完成的遗愿,我们全家万分感激!
《关于裕南街街道仰天湖社区主任刘珍扣留居民(江涛)财产》的回复:
江涛,男,生于1925年7月,退休后与其妹妹江芳健住在仰天湖社区向东园6栋302房相依为命,随着年岁的增长,身体一年不如一年,于2012年12月邻居刘四存到社区反映江涛老人生活无法自理,无人照顾,当时社区工作人员找到其妹妹江芳健的女婿盛祖云一家,盛祖云女儿李安表示他们一家与其外婆江芳健关系不好,不愿参与江涛兄妹的任何事情。社区无奈,安排工作人员轮流照顾其起居,后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于2012年12月31日社区工作人员陈建平、张智勤和蒋浩将其送至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出院后,社区找到相关部门,通过多方协商送至坡子街敬老院,在那生活将近一年,江涛老人因患老年痴呆症,经常吵闹打骂一起居住的老人,影响其他老人的生活休息。敬老院表示无法继续照顾江涛,将其退回社区。社区又通过多方周折,最后经区民政局副局长阮爱民共同协调,将其送至白沙泉敬老院,后又因性格古怪打骂其他老人,被白沙泉退回社区。江涛老人生前将户口本、身份证、产权证、国土证、退休证、抗日老兵证,工资卡、定期存条(有清单明细)、医保卡等交到社区保管。社区怕惹不必要的麻烦,经街道民政办、黄埔军校后裔联谊会、社区三方协商,于2014年8月19日签订了社区保管江涛老人所有物品清单,2014年9月9日并将其送至果园敬老院。在果园敬老院住一年左右,于2015年1月29日清晨在敬老院逝世。在江涛老人晚年,一切照料事宜都由社区负责,并无任何亲属过问。老人逝世后,社区为其组织了追悼会并将其安葬在长沙县抗日烈士陵园,江涛老人生前所有敬老院联系及协议签订,医院住院看病付款,单位常德德山监狱联系、办理丧葬费和计划生育扶助费等都是社区工作人员前往代办。
江涛老人死后,前后有三批人员来要以上财产,第一是自称是妹妹江芳健的男友,并请了律师;第二是自称江涛老人邻居,生前照顾了他多年;第三是自称舅外甥女李安,社区作为签订三方协议的保管方,咨询街道法律顾问要确认两点才能移交所有财产:一是确认具有法律继承人身份,二是凭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才能移交所有财产,保管方在无直系亲属认领的情况下保管期限为2年,(也就是为合法继承人保留两年的诉讼期限)两年无合法继承人领取财产,将上交民政部门。
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街道
2017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