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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长沙申请落户,真是一下欢喜一下忧

2018-4-30 3:39:04发布41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来查收我的邮件信息,实在是迫不得已,购房政策也频繁更新;
本人情况如下: 湖南岳阳人(女),成年未婚,2014年毕业于长沙某大学(自考),毕业后一直在长沙工作了有三年之余,也与长沙产生了浓烈的感情,其间换过一次工作,公司未提供社保; 现如今与家里人商量,想在长沙有个家,有个稳定的安居之地,可是事与愿违,从520政策,到923,再现在的细则明确,由于个人需求,在上周与所在职公司沟通后同意于本月起帮本人安排缴纳社保,另外学历验证报告/劳动合同/公司营业执照/在职证明/本人户口薄均已准备好,只是现如今被社保时限和三实信息录入所困惑,有些疑问还需要您帮忙解决:
1. 现如今大专毕业生可以落户在长沙,请问是不是目前所就职工作的合同期一事实上要满一年才行?
2. 与公司沟通并同意缴纳社保,是否刚缴纳一个月的也行? (不可补缴,只能从本月开始)
3.上周有去望城坡派出所咨询,在提交落户资料的时候,还需要走一个录入三实流程:
3.1 是否确认是需要录入三实信息的
3.2 如果要录入三实信息,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我需要准备什么相关资料进行配合?
3.3 录入三实信息所在地是在哪里?派出所/我家里还是公司呢?
3.4 另外由于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出差,如果在三实抽查过程中,本人不在公司或者家里应该怎么处理?
还请您能对应我提出的以上问题给予一个准确的答复,篇幅太长的政策我不太能够理解:
这也好让其他有同样想法,想落户于这美丽长沙的大专生好看到您回复的内容,谢谢!
小李(先生/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毕业生就业落户问题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16]71号)于2016年5月31日公布施行,毕业生就业落户的登记条件为:高校职院学生毕业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含创业地)。申报材料有: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本规定所称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
涉及到详细问题我已经电话联系您回复。
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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