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请您为我做主,为星沙华润置地全体六栋的业主做主,短短9个月,我们亏损将近15万,华润置地广场在今年3月17日开盘的二期六号栋楼盘,捂盘惜售,抬高价格,但同比今年12月18日认筹即将开盘的10栋与14栋,价格与半年前我们所买的六栋相差1500元每平米,这种被玩弄的悲愤,我们内心是如何也平息不了啊。
买房以来一直被开发商欺压,一路维权,一路的艰辛,从最开始的强制用商贷,到后来的交房连空调机位都不给安装,甚至物业还殴打业主,我们维权时开发商还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毕业一年,父母一辈子所攒的血汗钱,全都让这无良的开发商坑走了,心痛啊!!!!
请市长一定要为我们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具体两栋开饭价格公示已经在附件里,请查看,房子没有区别,房价却天壤之别。)
附件1:wechatimg30.jpeg
附件2:wechatimg2.jpeg
附件3:wechatimg2.jpeg
网友:
您好!关于您来信中反应华润置地3月开盘价格虚高相关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长发改价控〔2017〕96号)文件精神,明确自2017年3月18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批预(现)售,须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根据《关于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长发改价控〔2017〕223号),我县房地产项目须由县政府、市住建委、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等签署意见后,报市发改委进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方可进入预售。2017年3月18日前我县的房地产销售价格并没有纳入相关的限制范围,交由市场决定。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价格收费管理科:84012509)。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22日
写信人:
您好!
您于12月20日来信反映华润置地广场商品房价格差价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华润置地公司在商品房买卖中并无违规之处,您与华润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疑问,我局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84013200)。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住房保障局
2017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