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市长:
你好!
我叫左湘农,现年58岁,因身患多种疾病,无钱医治,更不能养家,妻陈水莲,现年50岁,现天心区环卫局临时清扫员,每月工资除买保险外,只有1200多元,女在读大专,还有学费伙食费需要供应,我的家庭情况差不多就是这样。
事情的由来要从2001年开始,当时任天心区冬瓜山社区主任张静仪想到我的家庭条件实属困难,就想办法将天心区城建开发公司,冬瓜山35栋修建的一间破烂的值班室给我,希望我稍微修一修还是可以住进去的,这个房,既无水,又无电,我认为只要能安身就可以了,毕竟当时的我确实没有钱可以去租房子居住。于2002年裕南街办事处来人落实此处烂房问题,听主人介绍后,与向我了解情况后,就将这间房从办事处本子上去掉了,不算了,而从哪个时候起,我家就在社区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每月180元。
住回来之后,于2003年5月,当选楼栋长至2014年我自己辞职不干了,为什么又不为群众服务了呢?其中有三个原因:
其一,是我的住房问题,前面已经讲到了,社区安排了一间烂房,办事处不算了,但也算违章建筑,为什么2013年7月现在的社区【那个时候和现在社区主任已换人】又要将我的住房算社区物业?所以我想请市长为我评评理。由一间不能住的房间变成后来有点有水也全部已经维修好可以住人的房子,在这期间,社区没有资助过一分钱给我修房,为什么修好后,又要算社区的呢?我想不通。
其二,我女儿去年上大专五年制的学校,而我的家庭经济情况并无改变【可调查】。社区在这个时候又以我爱人在天心区环卫局买了保险为由,要取消我的低保享受,问他们原因,原因竟然是买了保险,为什么有的人玩5块10块的转转麻将可以享受低保,我的特困家庭却五福享受呢?然后,我自己找了12345政府求助热线,才算特批每月400元给小孩读书。
其三,也就是今天上午,天心区环卫局要社区开一张我家经济困难的实际证明,而社区竟要我自己写一张,他再来盖章,从这一点来看,我请市长来评一评,社区证明要我自己写,为什么?这样的社区存在到底有什么用?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不是合法,是不是为人民服务,为群众着想?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和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唱反调?是不是对党和政府的三严三实关注民生唱反调?在此,我也请市长,为我这个贫困家庭说句公道话。谢谢!
此致,
敬礼!
祝:市长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市民:左湘农
居住地:天心区冬瓜山社区一条巷35栋附一号
电话:13787235650
2015.7.16
一、基本情况
左湘农一家三口系东瓜山社区常住居民,家住东瓜山一村35栋平房,该房屋是社区考虑到他家困难情况供他住。该人系东瓜山社区低保户,本人无业多病,妻子在环卫局做清扫保洁员,每月工资1500多元,女儿现在在湖南都市学院读五年制大专美术专业,该户家庭仅靠陈水莲每月工资、每月低保金400元及廉租房补贴每月180元/人维持,家庭生活困难。
二、关于东瓜山社区35栋房屋的问题
接到信函后,第一时间跟当时任社区主任的张静仪同志(已退休,现住深圳)进行电话核实,据她称该处房屋确实系城建开发公司开发,当时作用系值班室,房屋面积并不大,也无任何手续,属临时建筑,因考虑左湘农户的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当时社区安排他居住在此,未收取任何费用,此后他在周边对房屋进行了扩建及修缮。2013年裕南街街道对社区物业进行摸底造册,社区专干上门对该处房屋进行拍照,导致左误认为社区要收回他的房屋,便闹到天心区政府,后社区接访将其带回,并跟他出具该处房屋周边属他搭建的证明。
三、关于低保问题
一是基本情况。因左湘农户家庭经济困难,一直在社区享受低保金,2014年10月在册享受740元/月。
二是存在困难。根据区低保局的统一部署,东瓜山社区从2014年开始进行低保年审工作,以前由于信息核对系统尚未健全,其妻陈水莲的收入证明都是由社区根据享受金额的多少倒推算出来后出具的,所以并不影响他家低保享受。但2014年年审开始后,区低收入核对信息系统已完善,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就能查出在哪里购买保险,每月具体工资等情况,于是通过信息核对系统显示其妻陈水莲已经在环卫局就业(临聘),所以社区不能再出具收入证明,而必须由其所在单位如实提供。根据左湘农于10月28日由天心区环卫局出具的陈水莲8-10月的收入证明显示其月均收入为1695元,超出申请低保范围。
三是所做工作。社区低保专干考虑他家的实际困难,建议左湘农把家中的学杂费、医疗费等票据复印件提供过来,看能不能冲抵部分收入,尽量不影响他的低保金享受。但左湘农对此反应强烈,认为是社区在卡他,并有意刁难他。经当时正在社区联点工作的天心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杨旭和其他多位社区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数十分钟后左湘农方才渐渐平复下来,并同意配合社区交齐相应的资料。因左湘农户的特殊情况,社区多次召开民主评议会,建议还是让其享受740元/月的低保金,并将情况跟区低保局反映,但区低保局检查组在审阅左湘农户资料时认为社区的计算方法有误,指出将学杂费抵扣家庭收入的做法在目前阶段尚无政策依据,所以未通过左湘农户的年审申请。
基于左湘农户的特殊情况,社区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他家的情况,决定将左湘农户的情况再次向街道领导汇报,寻求更为妥善的解决办法。在征得街道相关领导同意后,社区决定将左湘农户的低保按450元/月的拟享受金额通过裕南街街道再次向天心区低保局申报。在申报期间,左湘农户向12345致电反映低保未通过寻求帮助等问题,社区也作了相应解释。并将年审情况跟其本人说明,也将社区拟按450元/月再帮他去力争的情况向他作了说明。左湘农表示希望帮忙争取到600元/月的低保金。对此,社区低保专干和其他工作人员作了耐心详细的解释和答复,并告知其社区内如有不符合低保条件但仍在享受低保的情况,欢迎到社区举报,或者到上级部门举报,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也欢迎举报;2014年12月12日下午社区接到街道低保中心的通知,称左湘农户在经过反复解释后已获得区低保年审检查小组的通过,特批享受400元/月低保金。
他认为投诉12345之后,社区便解决其低保问题,其实是错误的,低保享受是有政策依据,并按流程审批下来的;他作为特批对象享受低保金,是在街道和社区根据他家的具体困难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区低保局的特批后,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低保政策的人性化管理的一面。
四、关于出具困难证明的问题
当时社区正在协助长沙市计生委检查送变电小区,左妻陈水莲找到送变电小区,告知社区主任需要出具困难证明,社区主任要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出具一个报告,到社区找工作人员盖章,并电话通知社区工作人员接待其并帮他盖章。在其妻陈水莲拿来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后,社区主任安排人员帮其出具了家庭困难证明。
以上,左湘农户认为社区在低保上刻意为难,所以从2014年开始心中怨愤,辞去社区楼栋长一职,基于此,在对待社区帮其开证明一事上,也认为社区有意为难。实际上在对待这户家庭上,社区绞尽脑汁尽量多为其争取困难补助,除去每年的年底慰问金400元,去年也为其争取了天心区群工站的困难慰问2000元,但因社区属纯居民区,困难人员每年都达到400户之多,只能在能力范围内尽量做到公平、公正,但是还是得不到该户的认可,说明社区工作还是没做到位,工作做得不够细,社区今后也会加强与居民住户的联系,宣传好政府的政策,努力提高社区为民办事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争取得到老百姓满意和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