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们王俊斌、喻庆春等都是2013年在农业局二级单位退休的工人,这些工人都是53年出生,72年入伍,77年复员,78年招工进入宁乡县农业局工作,92年调入沙河市场,2013年退休,工作四十多年。在当时生产条件差,科学不发达的时代,工作全靠人肩担,锄头挖,牛耕地来完成各种生产任务,吃的是8分钱一餐的集体食堂,住的是2-3人一间集体宿舍,月工资只有23元,但所有来单位同志没有一个有怨言,把自己无悔的青春都贡献给了农业事业。后来在农业局局长李斌才的压制下,我们这样一批老同志被安排到二线上班,10多年间每月工资只发80%,区区1千多块钱一月。本人也要生活,而且上有老下有小,年龄又大,打工没人要,生活来源困难,只能等退休。
千等万盼,好不容易等到退休以后,企业职工有人管,但我们差额事业单位无人管,养老保险差额部分发放不到位,每月工资仅只有1375元,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后来到2015年在有关部门的关怀下,我们的退休金得到基本保障,但是从2017年元月开始我们的退休金又减少了几百元,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所致,想不通,不理解,也没有任何人给我们解释。
1.为什么我们的养老金会减少?
2.为什么有些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没有减少?
3.为什么只有我们这些小三场的就减少了?
4.为什么最近几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资每年都在增加,而且年底还有奖金,而我们的退休金却要减少,而且年底奖金一分钱也没有?
5.我们通过向有关部门咨询和了解得知:全县13个单位中仅147人退休金减少了,并且同样情况的职工,有的同志这次调整后工资上调了,有的同志下调了,请问依据是什么?政策在哪里?又是哪一级部门定的政策?
请有关部门按国家政策补足我们应得的养老金,要求切实解决好我们这些退休人员养老金减少的问题,保障我们这些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费,让我们这些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工人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不要让我们这些老工人流汗又流血!
特此报告!
宁乡县沙河市场、原种场工人等
2017年3月2日
关于网民“春天”至信长沙市市长信箱反映《关于要求解决退休人员养老金并轨后减少一事的报告》的问题已收悉,现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作如下答复:
来信中所提及的王俊斌、喻庆春二人分别为我局二级实体单位原种场和沙河市场管理处的退休工勤编人员。原种场为差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65人,退休人员16人;沙河市场管理处为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03人,退休人员44人;两单位每年收入相加不足400万元,要保证单位正常运转每年需经费1000万余元,由于经费的严重不足,两单位自2000年以来一直处于半运行状态,人员实行轮岗制,在职人员年收入由2007年的不足3万元/人到2016年的不足4万元/人,9年的增长幅度不足1万元/人。2014年之前两单位退休人员除工资由人社部门发放外,单位还发放的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也由2007年1400元/人增长到2016年8200元/人,再加上近4年县财政给我局实体单位退休人员加补的津补贴(补助标准为:2012年-2014年差额拨款单位补助8000元/人;自收自支单位补助6000元/人;2015年-2016年差额拨款单位补助12000元/人,自收自支单位补助10000元/人;),同样的9年时间退休人员仅津补贴一项收入就增加了1.68万元。由县财政发放津补贴的4年里,每个退休人员津补贴是均等的,并没有体现工龄、身份和职称差异。2017年1月,根据我县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安排,我局系统所有退休人员的工资和津补贴两项待遇统一纳入县人社局发放。
“春天”网友,您如果对养老保险并轨后退休金发放的相关标准和政策有疑问和不解的,建议您到县人社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和了解。其实,养老保险并轨是我国民生领域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得民心、顺民意大好事,既彰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体现了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价值取向。目前,养保并轨工作还处于初始阶段,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配合,也需要您对相关文件和政策精神进行认真研读。
宁乡县农业局
2017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