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房屋中介市场偷逃税费谁来管?

2018-4-27 1:24:36发布35次查看
现在长沙的房屋中介机构非常的多,其收的中介费非常的高昂,租房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费(不论承租方租多久),买卖二手房收取房屋总价5%~20%不等的中介费,请问这个收费是否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这个收费是否应开具正规发票,中介机构是否缴纳的相应的所得税?而且大量的中介机构存在已经对老百姓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当我有房要出租在网上发布时,哪怕已经注明了“中介勿扰”,同样一天内会收到二三十个中介打来的骚扰电话,甚至有的是恐吓电话,如:“你不让我们租,我就会让你的房子没人敢租!”这些难道都没有人管理吗?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收取的房屋中介费应当依法开具发票。
根据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中介机构是企业的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的,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中介机构有税收违法行为,欢迎到税务机关进行举报,举报方式包括电话举报、信函举报、上门举报。举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路206号税务大厦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举报电话:0731-84672222或者12366。
感谢您对长沙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15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